很抱歉的告诉你,你的确构成了故意伤害的共犯行为。
关键就是前两天你骂那孩子了,老实说如果事实真如你所说,你不构成共犯的,但是问题是你的辩护理由是在不能引起人们的认同,你自己想,你前两天刚跟她产生矛盾,这天这么巧在门口碰见有人打他。
所以说现在你说自己没有犯意,是不好解释清楚的,另外伤害犯罪属于你们三人共同犯罪,属于连带责任,虽然你不满16不对刑事责任承担后果,但是在民事上这个责任是连带的,也就是说,对方完全可以追着你屁股后边把损失全部要来,然后你再去找另外2人讨要她们应该承担的份额。
至于损失赔偿,建议你们1万的条子收好。至于法律责任,你放心,你毛刑事责任都没有,而且根据行政拘留的原则,对未成年孩子不会拘留的,所以你尽可安心。
总结一句,你那1万的条子收好,再要赔偿法庭上见。你的责任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