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犯罪啦,法律规定,男子在明知的情况下,和14周岁以下的女子发生性关系,无论女方是否自愿,都以强奸罪论处.
对于14周岁以上的女子,如果女方自愿发生性行为,视为通奸,不会定罪的.
以前是两情相悦罪,现在是少女无知罪。
将来是后悔伤心罪:)
真有意思,这叫什么罪?这叫没罪找罪。什么诱奸?什么重婚?这不是罪,这是道德问题,这是违法不是犯罪。
可是骗是骗了,怎么告,唉!女孩呀,不要爱上已婚男人,这是错误的,现在的男人真不像话,有钱就把她也娶了呀,何必要伤害人
真有意思,这叫什么罪?这叫没罪找罪。什么诱奸?什么重婚?这不是罪,这是道德问题,这是违法不是犯罪。
说的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