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较利益指处于绝对劣势的国家也不必停产所有的产品,而只应该停止生产在本国国内处于最大劣势的产品,通过自由交换,参与交换的各个国家可以节约社会劳动,增加产品的消费,世界也因为自由交换而增加产量,提高劳动生产率。
绝对利益是指在某种商品的生产上,一个经济在劳动生产率上占有绝对优势,或其生产所耗费的劳动成本绝对低于另一个经济。若各个经济都从事自己占绝对优势的产品的生产,继而进行交换,那么双方都可以通过交换得到绝对的利益,从而整个世界也可以获得分工的好处。
比较利益
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大卫·李嘉图认为,决定国际贸易的基础是比较利益而非绝对利益。国际分工中若两个贸易参与国家生产力水平不相等,甲国在生产任何产品时成本均低于乙国,处于绝对优势;而乙国则相反,其劳动生产率在任何产品上均低于甲国,处于绝对劣势。这时,两个国家间进行贸易的可能性依然存在,因为两国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差距,并不是在任何产品上都一样。这样,处于绝对优势的国家不必生产全部产品,而应该集中生产本国国内具有最大优势的产品,处于绝对劣势的国家也不必停产所有的产品,而只应该停止生产在本国国内处于最大劣势的产品,通过自由交换,参与交换的各个国家可以节约社会劳动,增加产品的消费,世界也因为自由交换而增加产量,提高劳动生产率。
绝对利益
由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·斯密提出,是指在某种商品的生产上,一个经济在劳动生产率上占有绝对优势,或其生产所耗费的劳动成本绝对低于另一个经济。若各个经济都从事自己占绝对优势的产品的生产,继而进行交换,那么双方都可以通过交换得到绝对的利益,从而整个世界也可以获得分工的好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