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劳动保障规定,“个人档案丢失,应该由责任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补办申请报告,并负责组织收集补办认定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等。”
省教育厅学生处有关负责人也表示,学校对档案的管理理应负有责任,即便丢失应积极组织安排补办。
档案是从高中毕业开始记载的,里面一般会有高中的毕业成绩,大学的报考单,大学的成绩单,自我鉴定,转正定级表,结束劳动关系证明等等。
档案的作用
1、档案是一个单位或个人历史的真实、全面的反映。
2、档案是一个单位或个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工具。
3、档案是一个单位规范管理的基础。
4、档案我们积累和传播知识重要载体。
5、档案是开展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素材,特别是对于企业建立企业文化有不可替代的作用。
6、档案是一个单位或个人建立信用,在社会活动、生产经营等方面建立和利用信用体系,获得发展最有力的工具。
可以告他们,你到什么地方查被签收了,就告那个单位,如果学校档案没按机要走而是通过邮局办理的那么他是有责任的,如果他是按机要办理的,下一家单位已经收到后被人领走那么学校没有责任,人家领走你的档案肯定有签字和手续,去查一下把这第一收材料搞到手就可以,如果告赢了,他们要从头帮你补档案,有组织出面补办比你个人出面要好得多,你的档案少初中、高中、大学,好补。
首先你毕业后应该马上提档案给企业或劳动部门,学校应该主动帮你办理相关手续。
其次,如果学校弄丢了,应该补办。学生的档案补办是非常简单的,只是些历届《学生登记表》,成绩表,优秀模范学生,重大过失表,毕业证书、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,体检表等等。如果涉及到中学,高中的东西,应该由弄丢的学校去办理。
我个人认为:如果是冒领了,邮局应当承当一定的责任吧。属于他们工作上的缺失。
如果打回原籍是你同意了的,学校的责任应该不大。
你现在最主要的是尽快找到丢失的档案,如果找不到了,就尽快找人事局了解解决问题的办法。还有就是问问学校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。学校每年应该都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的,他们以前肯定处理过这样的问题。你先找关系不叫好的老师问问也可以。
最重要的是把档案补回来,以前的是否需要挂失什么的,一定要问好啊。
档案弄丢了还可以补办吗?